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业协会
关于撤销江西普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《保健用品生产条件现场评估备案证》及《保健用品“卫生安全评价与保健作用论证”备案证》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案件线索,经查,江西普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通过协会保健用品生产条件达标认定,协会为其颁发《保健用品生产条件现场评估备案证》(赣健团标证字【2023】第0093号);2023年9月26日,该公司保健用品津世堂®圣佗百草保健膏通过协会“保健用品卫生安全评价与保健作用”论证,2023年11月7日,该公司保健用品津世堂®冻疮保健膏通过协会“保健用品卫生安全评价与保健作用”论证。之后该公司未申报其他任何保健用品评审备案。
然而该公司违背承诺,非法生产数十款产品,使用药品名称命名产品,如“雌三醇乳膏”“利多卡因乳膏”“糖皮质乳膏”等,未经保健用品评审备案,擅自印刷《保健用品生产条件现场评估备案证》(赣健团标证字【2023】第0093号),胡编乱造执行标准号,造成恶劣影响,涉嫌违法,并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处。
根据协会《保健用品名称、包装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六条第五款、第六款,第二十二条第二款,第二十四条规定,现撤销江西普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《保健用品生产条件现场评估备案证》(赣健团标证字【2023】第0093号)及津世堂®圣佗百草保健膏、津世堂®冻疮保健膏《保健用品“卫生安全评价与保健作用论证”备案证》。责令该公司依法全部彻底召回违规违法产品,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处理。
希望各会员单位在保健用品生产中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,对消费者负责,诚信经营,珍惜来之不易的保健用品生产政策,为我省保健用品行业健康发展尽一份力量!
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
2024年5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