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一、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条件要求
(一)致力于标准化人员能力建设;
(二)重视企业技术人员标准化能力水平的提升;
(三)标准起草人应有责任心,愿意为标准编制工作做贡献,熟悉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和人才水平评价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二、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义务
(一)应全程参与标准编制工作,按时完成标准编制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;
(二)能够共享本单位在人员标准化能力方面的成果与经验,为标准编制工作提供参考;
(三)在标准编制过程中,积极提出意见。
三、申请流程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武秘书 18970869377 邮箱:870842117@qq.com
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
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